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和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养老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申请

发布时间:2019-09-06 浏览次数:4190

◆ 事项名称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和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养老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申请

◆ 服务对象

适用于常州市市本级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和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的领取、养老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 网上办事是否开通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全程网办

◆ 设定依据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4.《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2号);

5.《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06号)。

◆ 申报材料

(一)窗口申办

1.单位办理需携带的材料

《常州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单位申领表》(单位需填写死者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及单位开户行账号,需加盖单位公章);

2.直系亲属办理需携带的材料

(1)直系亲属本人身份证(原件);

(2)《常州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个人申领表》(申领人需填写死者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及申领人与死者关系、申领人银行卡信息);

(3)《法律后果告知书》。

(二)全程网办

1.单位网办

《常州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单位申领表》(先下载表格单位确认盖章后再上传)。

2.个人网办:

(1)《常州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个人申领表》(先下载表格直系亲属本人确认签字后再上传);

(2)《法律后果告知书》(先下载文件直系亲属本人确认签字后再上传);

(3)直系亲属本人身份证(原件)。

◆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

◆ 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办

1.申领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窗口办理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申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办人。

(二)全程网办

1.单位或申办人注册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大厅,按要求填报数据及上传原始资料;

2.工作人员后台审核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将不通过原因通过网办大厅反馈单位或申办人;

3.工作人员后台审核资料,资料审核通过的,在金保系统办理业务,办理成功后单位或申办人可在网办大厅查询打印办理结果。

◆ 办理机构以及办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办结时限

(一)窗口申办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延长至30个工作日办结。

(二)全程网办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延长至30个工作日办结。

◆ 是否收费

◆ 窗口申办表单

《常州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个人申领表》;

《常州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单位申领表》;

《法律后果告知书》。

◆ 注意事项

1.交通事故死亡或他杀死亡如涉及到民事赔偿,丧葬抚恤费与民事赔偿按照不重复享受原则处理;

2.工伤死亡或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丧葬抚恤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3.参保人员属临时账户的,省内的需转入职工基本养老关系所在地或户籍地处理丧葬抚恤费事宜;省外的只能清退养老个人账户余额;

4.非正常死亡的、死者为孤寡老人的请到窗口申请办理;

5.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之后;

6.选择以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为申领卡的请确保已开通金融功能。

◆ 咨询及投诉电话

0519-12333;0519-88102735